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临武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部门联合组织40余人开展联合突击执法,成功端掉武水镇邝家村一生猪私屠窝点。
5月8日凌晨4点30分,在位于武水镇邝家村的一处私屠滥宰窝点,记者看到,现场环境脏乱不堪,污水横流,地上摆放着已经宰杀完成的生猪和内脏,执法人员迅速控制正在违法屠宰生猪的相关人员。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华平介绍,现场执法人员发现非法屠宰人员4人,屠宰生猪3头,并扣押屠宰工具20余件。
据执法人员介绍,2024年元月,他们在日常巡逻检查中就发现了该屠宰点,由于当时正值春节,秉持着以宣传劝导教育为先的原则,执法人员暂未直接查扣。
据了解,该窝点占地面积200平方米左右,此前为木材加工厂,由于四周加装了围墙和护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他们每天凌晨4点到6点之间进行屠宰,平均每天宰杀4到8头生猪。
蒋华平告诉记者,经过前期的摸排,他们发现私屠滥宰窝点的屠户一般选择在县城周边摊摆设点进行生猪销售,宰杀的生猪来自周边县市区、广西等地,有母猪、种猪、公猪、病死猪等。
由于该窝点屠宰时间每天不固定,屠宰人员警惕心也较强,为确保取证完整,执法人员制定了打击方案,春节过后便派人到该点进行不间断的蹲守,等到时机成熟一把端掉。
经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无法提供生猪产地检疫证明、营业执照、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等相关证照,违反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未经检疫的生猪肉上市,对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我们将给予5万到10万元的行政处罚。”蒋华平说。
自2024年元月份开始,临武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私屠滥宰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1处,收缴白板肉1500公斤。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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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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